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海棠区是海南省三亚市四个市辖区之一,辖区原为海棠湾镇,因境内有国家海岸海棠湾而得名 [1] ,2015年1月撤销海棠湾镇设立海棠区。截至2015年5月,海棠区直辖3个社区、19个行政村,总面积384.2平方公里。2012年末总人口53168人。2017年海棠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6.95亿元,固定资产投资222.86亿元,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.96亿元,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达33594元,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5101元。海棠区位于海南岛南端、三亚市东部,是三亚市的东大门,距三亚市区28公里,距三亚凤凰国际机场45公里,境内的海棠湾与三亚市的亚龙湾、大东海、三亚湾、崖州湾并称“三亚五大名湾”。2011年,原海棠湾镇有龙楼村、海丰村、升昌村、龙海村、营头村、龙江村、林新村、青田村、东溪村、藤桥村、椰林村、庄大村、凤塘村、江林村、洪李村、北山村、铁炉村、三灶村、湾坡村、永宁(社区)、藤海社区、林旺社区共建制村19个、社区3个,包括自然村78个、村民小组138个、居民小组7个。